1、已经签了的合同不合理可以解除吗
已经签了的合同,假如觉得其不合理,确实大概解除。
1.当合同中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在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因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时,另一方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多种情形,其中包含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状况。
因此,假如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样合同是可以被解除的。
2、口头承诺解除合同的效力
口头承诺是可以具备解除合同的效力的。
1.虽然口头承诺不如书面合同那样具备明确的证据效力,但在法律上,承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表示,只须满足承诺的五个要件:
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需要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公告(或依据买卖习惯或要约需要作出承诺的行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需要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需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那样口头承诺就是有效的。
2.相对于口头承诺,签订书面承诺书更为稳妥,由于承诺书事实上是合同的一种,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你,但无论怎么样,只须口头承诺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那样它就能作为解除合同的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