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效力怎么样断定标准
1.主体标准: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具备法定职权或经合法授权。
2.目的规范:行政合同需要符合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优益权标准: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即行政机关有权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指挥、控制和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内容标准:行政合同的内容需要合法、真实、明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程序标准:行政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如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均应符合法律规定。
6.形式标准:行政合同需要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时间标准:行政合同需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订立和履行,逾期则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2、行政合同的原则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你,行政合同的原则是行政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依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的原则有:
1.公开角逐原则,订立行政合同需要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需要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我们的优势和实力。
2.全方位履行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需要依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方位履行行政合同的条约。
行政合同是不是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是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员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情,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双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