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未成年子女在抚养方面的有关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子女未满两周岁时,原则上应由妈妈直接进行监护与抚养;
第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后,若爸爸妈妈双方对于抚养方法没办法达成协议,则需通过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来断定哪方最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其个人建议需要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怎么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关于未成年人怎么样确立监护人的问题,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知道:
第一,未成年人的亲生爸爸妈妈自然是其法定监护人。
第二,当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去世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时,将由拥有监护能力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或者与其关系亲密并且想肩负起监护重任的亲友们,或者经过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生活长所在地的居委会及村委会的赞同之后的别的人选as监护人。
再者,依据法律规定,拥有合法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以达成协议并确认监护人。
在协商过程中,需要尊重被监护人真实的意愿。
然而,假如对于监护人的确定出现疑议,则由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指定,假如有关各方对此指定不认可的话,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指定监护人;
同时有关当事人也可直接前往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最后,假如上述根据法概念务的监护人都没办法承担起监护职责,那样将由未成年人的爸爸或者妈妈所在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当地的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未成年子女在抚养方面的有关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子女未满两周岁时,原则上应由妈妈直接进行监护与抚养;
第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后,若爸爸妈妈双方对于抚养方法没办法达成协议,则需通过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来断定哪方最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其个人建议需要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