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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什么形式存在

www.ttrtkc.com 2024-06-17 合同纠纷

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使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类型的合同需要拥有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第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简称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共识的合同。口头合同方便易行,在日常广泛运用。但,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很难取证,不容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准时结清的和较要紧的合同,不适合使用口头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与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赞同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便捷,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在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常见使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第三,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察公证的方法,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察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备最可信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可以推翻。国内法律对合同的公证采取自愿原则。合同是不是须经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需要需要公证的合同就须公证,不经公证不生效。但对一些要紧的合同类型,法律也可以规定需要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 第四,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察的方法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手段,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有哪些用途在于加大合同的证明,提升合同的靠谱性。鉴证也采取自愿原则。除国家规定需要鉴证的合同外,鉴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证。对于地方性法规规定需要予以鉴证的合同,在作出鉴证规定的行政地区内签订时应从其规定。 第五,批准形式 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察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合同,除应由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还应将合同书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察批准才能生效。这种合同的生效,除应拥有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在合同形式上还须同时拥有书面形式和批准形式这两个特殊要件。合同的批准形式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类别合同的特殊需要。法律不需要合同批准形式的,当事人不可以约定或需要国家进行批准。须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合同,自始就没办法律效力。即便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也不可以觉得他们之间成立了合同。这是合同的批准形式与其他几种法定形式的要紧不同。 第六,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法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交易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出售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第七,合同确认书 合同确认书即当事人使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需要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的合同形式。

Tags: 合同法 合同订立 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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